2021年教師資格證面試程序之面試考生守則
- 時間:
- 2021-11-06 11:30:07
- 作者:
- 老師
- 閱讀:
- 來源:
- 甘肅教師資格網(wǎng)
(1) 考生必須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參加考試??忌雸鰰r必須主動出示準考證、身份證、戶籍或人事關系證明、學歷證書或在校生學籍證明等材料原件,接受考務工作人員的核驗。
(2) 考生應在規(guī)定時間進入候考室,遲到15分鐘以上者禁止進入候考室,面試成績按照缺考處置。
(3) 考生要攜帶必要文具(簽字筆等)進入候考室。禁止考生攜帶各種無線通信工具、個人電腦等參加考試。
(4) 考生進入候考室后,要遐守秩序,保持安靜。
(5) 考生在得到監(jiān)考教師的點名后,迅速前往面試考場。
(6) 備課時,將本人準考證、身份證放在課桌上,以便核驗。
(7) 面試結束后,考生應立即離開面試考場,不得向面試教師詢問面試結果和分數(shù),不得在考場附近大聲喧嘩。
(8) 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,對于違反考場規(guī)定、不服從監(jiān)考人員管理和舞弊者,按違反考場規(guī)定處理,取消其本次考試成績。
(9) 考生應自覺服從監(jiān)考人員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(jiān)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。對擾亂考點秩序、恐嚇、威脅監(jiān)考人員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追究其責任,并通知其所在單位。